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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接种新冠疫苗!劝返!不得接送学生!隔离费用自行承担!安徽多地通告!

刚刚发布:


日前,安徽岳西、太湖、亳州等地相继发布疫苗接种相关公告。

岳西将在高速收费站,设立疫情防控检查通道和查验点,未接种疫苗的人员转运到当地接种点,拒绝接种的予以劝返;太湖要求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家长不得接送学生,判定为密接后隔离费用自付;亳州则通知,8月底前,请完成第一剂次新冠疫苗接种。

岳西

天堂镇、河图镇、白帽镇、黄尾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委、县城管局,省交控集团高界管理处,市公安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五大队:为切实提高流动人员新冠疫苗接种率,对外出的人员必须先接种防流失,进来的人员必须现场接种补增量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现就进一步加强在高速收费站进出口开展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查验工作指令如下:一、自2021年8月23日8时起,在广高速岳西收费站、司空山收费站、大别山南收费站、黄尾收费站设立疫情防控检查通道和查验点,在收费站进口和出口查验出入车辆所有18岁以上司乘人员第一针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落实属地管控责任,查验点的设置、管理及相关后勤保障工作由属地乡镇负责,县公安、交通、林业、卫健、城管等部门参与,相互协作,各负其责,由交警负责拦车,属地政府、交通、林业、城管等工作人员负责核查和登记,卫健部门负责给未接种疫苗的人员提供接种疫苗等服务。三、现场值班从8点至20点分两班进行(早班:8:00-14:00,晚班:14:00-20:00),济广高速岳西收费站由天堂镇、交通局、林业局、城管局每班各安排4人,交警每班不少于6人负责进出口查验工作;司空山收费站、大别山南收费站、黄尾收费站由交通局、林业局、交警每班各安排2人,属地乡镇视情况每班安排不少于4人负责进出口查验工作。四、现场核查中发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的人员,由公安部门引导车辆到指定位置停放。由属地政府安排车辆将未接种疫苗的人员转运到当地接种点,按照告知、知情同意的原则,规范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拒绝接种的,予以劝返。五、各相关乡镇、部门及疫苗接种点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交接班及签到制度,做到无死角无遗漏,值班值守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方便联系。值班值守人员不得随意换岗、替岗,严禁出现断岗、脱岗、离岗和无人值班现象,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值守时须向查验点负责人请示报告,经同意批准后才可调整。六、县纪委监委、县应急指挥部监督督查组将按照县委、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查,发现查验点工作人员脱岗、离岗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岳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8月22日

太湖

据太湖县政府微信公号消息,太湖县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的通告。
为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成全民免疫屏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党政机关、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医疗机构、车站、码头、中小学校等公共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按照“谁主办(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动员接种,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在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 
二、各类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信息报送主管部门或所在乡镇,由主管部门或所在乡镇汇总后上报县疫防办,由县疫防办根据未接种人员居住地梳理分解到各乡镇(开发区)。各乡镇(开发区)对接收的未接种人员信息,要组织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未种原因,并做好动员接种工作。 
三、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督促无接种禁忌症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前往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所举办的会议、培训班、各类大型活动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得参加。
四、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免疫屏障,秋季开学时,各级各类学校要查验教职工、12岁以上学生、学生家长(包括父母、爷爷奶奶等所有成员)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家长不得接送学生。 
五、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未应接尽接企业的监管,确保应接尽接。 
六、今后凡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需要集中隔离的,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的人员,隔离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其自付。引发新冠病毒疫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有接种禁忌症需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者,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关诊疗记录复印件,前往太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楼1楼接种门诊(太湖县皖西南大道与骑龙路交叉口、新县医院后西北方向)开具。妊娠期妇女及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可直接在各疫苗接种点开具。 
八、请广大居民出入全县公共场所时,积极服从相关单位的管理,主动配合做好“二码”联查工作,对拒不配合的人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利己利民,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别提醒无接种禁忌症且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8月27日前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切实保障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太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8月21日
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开具联系方式及时间太湖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56-4162137接种禁忌证明开具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亳州


8月底前

请完成第一剂次新冠疫苗接种 

8月底前
灭活疫苗第二针暂缓接种
预计9月份恢复
广大市民朋友们:
今年以来,全市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号召,积极配合属地党委、政府的组织安排,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为阻断病毒传播尽力尽责。为更好的促进新冠病毒免疫屏障的建立,如果您和您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符合接种条件还没接种新冠疫苗的,请您及时提醒,在8月底前到附近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次接种。
为了全力保障全市符合条件人员的第一剂次接种,按照省统一安排,8月底前灭活疫苗第二针暂缓接种,预计9月份恢复。如果8月底前您需要外出去市外上学、工作,请您凭入学通知、学生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第二剂次。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亳州市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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